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

牛仔褲

        我曾經在十年的時間中,僅僅擁有一條Levi's的牛仔褲,因為是百貨公司特價時買的,大概花了我台幣1,300元。來到美國的第二年,這件牛仔褲已經破到無法穿,無意中發現Levi's的網站在打折,但要買滿50美金才能免運費,於是我千挑萬選買了三件牛仔褲,才湊滿50美金(這下知道美國的Levi's在打折時有多便宜了吧!)。但是,這三件牛仔褲都是Boots Cut,這一兩年牛仔褲又開始流行Skinny(我突然了解,當時以為撿到便宜的,其實是把錢丟到水裡了),所以,我又買了A&F一件24美元,一件9.9美元,一件17.9美元的Skinny牛仔褲。
        這下我總共擁有六條牛仔褲了,但我發現,我常穿的,還是只有其中的一條。擁有六條牛仔褲的好處是,可以有不同的造型,也可以連續六天都穿不一樣的牛仔褲,但我懷疑,除了我自己,沒有人會發現這六條牛仔褲有什麼不同。
        雖然,我花了近100美金,但我需要的卻僅僅是一條合身好看,不致於太土的牛仔褲,而不是六條。當我擁有了這麼多條牛仔褲,卻沒有讓我更加快樂(想到大部分的時間裡,它們都是擺在衣櫃裡,只因為我只有一雙腿,不可能同時穿上六條),我深深體會到,存款簿裡的數字可以讓我快樂,但購物卻不能達到同樣的效果。
        暗自下定決心,回國前,不再買牛仔褲了,即使這邊的牛仔褲比台灣便宜很多(尤其是高價品牌,台灣動輒一萬元以上的,這邊大概三千元左右就買得到,選擇還很多)。但是要花100美金買一件牛仔褲,卻還是我無法接受的消費水準,雖然事實上,我100美金買的六條也等於買了一條。我在購買牛仔褲上學到了寶貴的一課。購物前要三思,不要因為便宜就買。